回复 顾无痕 : 林晓晚重生在了十八岁的那个夏末秋初,这时候爹娘还没有死,所有的悲剧也还没有开始。 重活一世,她发誓要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带着家人过上好日子。 还要把自由还给那个前世被自己耽误一生的好男人陆战北,让他去寻找属于他的幸福。 某男:啥,听说你要让我去寻找我的幸福?我的幸福不就是媳妇你么! 晓晚:额?我配不上你,你出生在军队大院里,是国内最年轻的地质专家,我太平凡了,我一定要还你自由。 某男:配不配上我说了算,地上凉,咱们床上说。 ……”
回复 懒惰是种怪病: 这部《关于读书的长篇朗诵》重生到1983年,这是一个充满传奇和创造传奇的时代。一代光学工业巨头横空出世,其技术配套辐射到军工、集成电子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一切早已是资本的力量自己在滚滚向前,并碾压一切妄想挡车的螳臂!什么,你说单反?不好意思,那只是我们最基础的业务!集成电子?不好意思,我们也是巨头之一!军工?不好意思,我们也曾经洗劫过一个准发达国家!
回复 想吃大鱼的猫 : 林小曼重生了。而且是重生到了一位即将被退婚的女人身上。此时,婚还没退,原主遭遇的那些不公正还没发生。攥拳:她的命运她做主。她决定牺牲自我,没事勾搭勾搭,让他远离使他晚节不保的渣女。当然了,牺牲也是有限度的,等他远离那个女人之后,就是她把他甩了的时候……想像很美好,可这人为什么对她死缠烂打不肯放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她自诩聪明,却还是掉进男人挖的坑里一辈子没有爬出来。不过,彻底挽救了一位老干部晚年没有落得前世那种凄凉的下场,这也是她功德一件吧!这就是一个,想勾搭未婚夫喜欢上自己,然后一脚把他蹬掉,报原主前世被退婚之仇却没成功的故事。新文新文,求关注求收藏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