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金阿牛 : “少爷快跑,剑宗大师姐打上门来了,说只有亲手斩了你,她的剑道才能圆满。”“卧槽,关我什么事?”“少爷十年将她踢出白府,然后让她流落街头。。”“畜生”“少爷快跑,五年前你休了的三夫人,现在成了帝国长公主,此时带领三千铁甲堵在门口,要你给她个交代!”“该死的!”“少爷快跑,四年前被你扫地出门的四夫人,现在成了魔族圣女,此时带领十大高手包围了咱们家,说要用你血祭,完成她的继任大典。”“什么鬼?”“少爷快跑,三年前你在集市上买回来糟蹋了一晚上的精灵回来了,还带着十万战斗精灵,此时已经包围了整座城,要拉你浸泡生命之”
回复 贤亮: 这部《好友的的妈妈3》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
回复 恋勤520 : 前世,他是华夏篮球的天赋少年,选秀前夜因救女神遭遇车祸而致残废,万念俱灰的他选择死亡,没想到却阴差阳错穿越到五年前。从此性情大变,决心改变自己的人生。“训练有个屁用!天赋和资源更重要。”“什么?你要收买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才一百万?你以为我是乞丐?”“我要转会到13年的热火队,14年的马刺,15年的勇士队,成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