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无霜雪 : 赵欢欢过了非常狗血的一辈子,终于走上死路一条,然后拿到了最大的金手指:她重生了!重生这一世拿到了王炸牌,拥有了许多异能,每项异能都让她赚钱赚到手软,扬名立万的同时还顺手钓了个金龟婿……”
回复 哑舍: 这部《我很喜欢穿高跟丝袜》灵气稀少的现代,仙魔怪们为了渡劫飞升,都在拼命寻找灵气。不知道自己得了灵气之源,体内灵气丰富,可以随意输送灵气给别人,免疫所有伤害的伏昊,机缘巧合成为了那些仙魔怪眼中的前辈高人。偏偏,信奉科学真理的伏昊,根本不相信那些故意和他接近的“人”,口中所描绘的仙魔怪的世界,认为这些人只是在开玩笑,骗他而已。而仙魔怪们,对伏昊不信他们的话,也只以为这位灵气充裕的前辈高人,只是爱隐于众生,不喜参与仙魔怪的争斗而已。面对伏昊身上巨大的灵气诱惑,脑补过度他们也不敢反驳伏昊的话,只能跟着伏昊一起演戏,扮作凡人在伏昊身边修炼
回复 马修海涅曼 : 穿越到历史上最繁荣的北宋,从捡一个婴儿开始。十年后,带着捡来的弟弟往汴京赶考,赵治才知道自己捡了一个怎样了不得的人,从此也走向大宋的幕后。我叫赵治,这天下就没有我治不了的人,不管是那辽国的萧太后,还是西夏的李元昊,或者是那西州回鹘,吐蕃诸部,大理段氏。哪怕是有吕武之才,而无吕武之恶的年轻太后刘蛾,那是我……嗯嗯,想穿帝王龙袍上朝?那就穿,我去给皇上做思想工作。至于皇上,正是我从小养大的婴儿。包拯包青天,那是我兄弟!最卑鄙无耻二货混账大宋拆迁队长的恶国舅,那也是我兄弟!让大宋气吞山河,让日月所照,皆为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