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乔峰大侠 : 半夜,性感美女醉酒闯进家里,还吐得一地都是,她身上也吐了不少,又脏又臭,于是发扬尊老爱幼,助人为快乐之本的我,就将她……第二天去应聘才发现,昨晚醉酒闯进我家,还被我换了里面衣服的美女,竟然是顶头上司……”
回复 秦长青: 这部《匡威1970水蜜桃色官网》大荒天地,广袤无边,凶兽成群,异兽出没,部落林立,一颗草可以斩破苍穹,一颗树可以飞天遁地,大荒儿女,为了生存而浴血奋战。 天骄战起,浴血封王; 百战不死,方为天骄。 ................................................ 个人版:紫殊被一个花盆砸到了异世大荒,痴傻七年,一朝醒来,原本以为爹是族长,娘是医师,兄是少族长,自己是个妥妥的富二代,白富美。 族长爹:“唉,马上又要交税了,晶核都还没有凑够,可怎么办啊?o(╥﹏╥)o” 医师娘:“唉,部落没有灵药
回复 章鱼博士1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