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笔和墨鱼 : 裴初知出道两年,勉强混成十八线,接过最好的资源是与新晋影帝刑野拍豪车广告。广告大片里她一袭红裙衬托出婀娜身段,靠在车边垂眸轻笑的模样艳光四射。眼看她终于有了点名气,经纪人心生一计:“要么我们继续蹭蹭刑野的热度?”裴初知看他一眼:“你想让我滚出娱乐圈吗?“圈子里谁不知道刑野人如其名,性格肆意张狂,想蹭他热度的女明星前赴后继,最终都被刑野亲自打脸打得颜面尽失。不料某一天,经纪人冲进她家:“刑野问你愿不愿意跟他炒CP!作为交换他可以用资源捧红你!”裴初知:“……他疯了?”-小剧场-最后一次“约会”时,裴初知自觉”
回复 五铢钱: 这部《snkrs怎么抽签》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小振哥 : 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处于新婚不久。而这个完全是让林可不能相信的,毕竟,自己的记忆中,自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重活一世,林可决定了,不再姑养自己极品的公婆、叔小,与其依靠他们,还不如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