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赤灵01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逆流的刀刃: 这部《王总在卧室弄我的小痘痘m》男人解开衬衣最后一颗纽扣,邪笑:“是你对记者说,不在我怀里睡不着?!”……她是影视歌三栖天后,遇人不淑被夺尽所有。再世为人,她心寒似铁,灭莲花、虐渣男……势要把所有重新夺回手中。宴会上,新晋影后斜睨着被莺莺燕燕围绕的男人,“叶惟南,想回家跪键盘是不是?”起身拥住她的纤腰,男人眯眸浅笑,“我只是想看看我老婆吃醋是什么样子。”【重生爽宠文】,本文别称《这个男神我承包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回17岁:绯闻男神,缠上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养家口胡 : “你们信吗!我说,未来我们将创造一个时代,一个让全世界都震颤的时代,当那个时代到来的时候,锐不可当,万物肆意生长,尘埃与曙光升腾,江河汇聚成川,平地崛起,风云辽阔......”..................那一年,周枫骑着二八大杠,车梁上载着死党何舟,欢快的《甜蜜蜜》歌声一路飘荡,青春与张扬逗笑了整条老街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