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三岁成妖 : 上辈子,威北候家的嫡女徐成欢如愿嫁给了皇上,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却不想,大婚当晚便遇刺身亡,带着皇后的尊荣和皇帝永不再立后的承诺葬入皇陵。生荣死哀,按说,连死了都被皇上心心念念的惦记着,徐成欢对这样的一生应该是很满意的。但,她宁可平平凡凡的和爱的人白头到老,也不愿做个棋子被青梅竹马送入棺材!只是,打定主意要做个凡人的她却遇到了立志要让她再次做皇后的他……ps:玖晴出品,坑品有保证,已有完本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一世成欢》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步跃: 这部《耽美短篇高肉》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黑魔术师 : 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通过去,晓未来,天生能人言。在洪荒先天灵兽之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老大!若非他得道较晚,这妖族族长的位置,怕是要换个人来做。他人形之时,却是一派仙风道骨,颇显儒雅风范。他手中一把羽毛扇,不紧不慢的在那里摇着,也不知道打得是什么主意..他,就是白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