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杜老猪 : 人称“九荒魔尊”的大修士秦朗渡劫之时遭挚友背叛,陨落在心劫中,却阴差阳错之下重回地球的少年时代。前世我吞星吐月,万仙膜拜,登临宇宙之巅,身边却无人相伴。这一世重回都市,定要自强不息,重回巅峰!背信弃义之人,我必杀之而后快;一路伴我之人,只愿不负前尘不负卿!”
回复 此北海没盗: 这部《我有一个大世界》超级鬼修徐乐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了一枚渣男…… 名下多了负几十万的存款,以及,一个破碎的小家庭。 孩子妈是集团高管,年薪百万,美貌如花,然而在法律上,两人没有任何关系…… 女儿六岁,目前在读小学,长得好看,人又乖巧,无可挑剔,可是…… 她却是个鬼差!!! 熊孩子不好好读书,成天跟游魂野鬼打交道,时不时还会往家里领! 最重要的是,她还天真的以为徐乐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你开心就好…… (新书上传打滚求收藏求推荐票……交流群:234182570虚位以待,欢迎各路看官大佬莅临指导!)
回复 老黑怪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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