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芒果清影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以子为名: 这部《官太太的高跟丝袜足》五百年后的未来战士重生到小屌丝身上,一觉醒来未婚妻变成了哥哥的女朋友……
回复 超神级大神 : 上天给张小哥开了个玩笑,临近结婚的女友说有个惊喜,结果,这是闹那样?“你是谁?”推开门,清冷的声音从女友嘴里问道。什么,被穿越?好吧,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男儿,这个我懂!为了女友尽快回归,没得啥子,小哥尽可能的去攻略!“大胆,竟敢占我便宜,吃我一记冰魄银针!”噗!胸前飘着两根颤巍巍的银针,不用说了,此刻的女友准是那李仙子了。哎哟喂!前面刚走了个呆仙子又来了位毒仙子,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咦,此乃何处?吾的莲弟呢?”莲弟?!这玩笑开大了吧?(PS:这是一个屌丝在磨叽中爆发...真的很磨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