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梦入秋水 : 当人还没学会飞时,我已经在计划着如何赶对方。当美国队长还在地球上最冷的地方当冰棍时,我已经开始为未来而打拼事业。当年轻的钢铁侠还在花天酒地,到处得罪人时,我已踏入顶级富人行列。当金刚狼还没恢复记忆,x教授和万磁王因为变种人的问题而分分合合,相爱相杀时,我已经成为了地球上不可忽视的强者。当小蜘蛛一边荡着蛛丝,一边挂念着自己的暗恋对象时,我已经成为众多强者的领袖。这就是我在这个无限可能的世界里书写的传奇。ps1:故事世界属于架空,所以请严肃的漫画党剧情党退散。ps2:群号131319379。欢迎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进来”
回复 沙风弥城: 这部《千里马超市》都是穿越,她花惹衣怎么命苦。不期待能穿成皇后、官家小姐,宫斗宅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至少也让她穿到小康之家平平淡淡衣食无忧吧!穿到终身奴籍的小丫环身上算怎么一个情况?还好现代的花惹衣专修的是心理学,没什么特长就心态好,既来之则安之,相信一切的存在都是合理的。耐得住繁华守得起荒芜,王孙公子,不要不要的。
回复 诗言阿姐 : 人家穿也我也穿越,但是穿越的第一站就是复联三打灭霸是个什么鬼?这样的地狱开局良心不会痛么?带着这样的怨念,主角被(zhen)迫(xiang)的和复仇者们一起对战灭霸,然后返回现实世界之后,为了穿越会用到的各种技能考虑,选择了参军当特种兵,去学各种技能,并在参加特种兵选拔的时候,结识了战友何晨光……后来还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前往了某个有花瓣飘来的世界定居常驻……大力,我来了!PS:本书两条主线,一条穿越主线,主角主动穿越到他知道剧情的世界,也就是常规穿越;一条被穿越主线,在‘现实世界’进行一些诸如特种兵等剧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