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斯里兰姆拉格万 : 修仙大能洪峰,加入华国特案局成为顶尖刺客。七年前他被仇家追杀跳海消失,七年后他带着神秘力量卷土重来,誓要把曾经伤害他家人的仇家统统都踩在脚下。七年前他弱小如蚂,七年后他所向匹敌……本书扮猪吃虎,为爱疯狂,装逼打脸!”
回复 沐小北: 这部《女佣兵穿越小说》这是个传说老去的时代:北面的老龙王翻个身子大地就是一个哆嗦,西边的孔雀儿依红偎翠懒得挪窝,俩耍剑的老头无冤无仇却要拼个你死我活,而苦穷脸的书生扔开卷册,突得抽刀剁碎了半壁山河。这是个传说新生的时代:倾国倾城的妮子还不会梳妆,席卷天下的将军还在偷羊,更别提那还没长开的妖儒邪道怪和尚,乳臭未干的小子捡件紫裳就要称帝封皇,却被更小的毛孩子一剑扎个透心凉。那毛孩说:舞台已经搭好,生旦净末丑轮流登场,好一副光怪陆离众生群像,但我才是这戏的主角,天命飞扬,没办法,谁让咱用剑的今生就是要比别人强!
回复 十一班 : 盛元初年,摄政王晟明渊是深受百姓爱戴的战神。战神手下一支修罗卫,征战沙场所向披靡,被传为降世神兵。晟元八年后的今天,摄政王晟明渊是狼子野心天下皆知的乱臣贼子。上梁不正下梁歪,其手下的修罗卫便是那无恶不作的恶霸之流。朝臣言,那人朝上与陛下平起平坐,朝下乘坐帝王规格的车辇。贵戚言,给王爷送礼,多多益善。百姓言,摄政王府里没女眷,一府的幕僚,实则皆为男宠,听说他喜欢京城百香楼的花魁娘子肖玉儿。……这样一个人,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骑着高头大马,穿着大红喜袍,领着乖得像群哈巴狗的修罗卫,打京城开道,红妆绵延,直往大晟南方一个破落小山村而去,迎娶一名寻姓小村姑。天下万民言,吓死宝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