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苑诗婷 : 穿越到史前世界,第一步是活下去,而第二步,则是拥有自己的部落。 当别的部落吃生肉,喝凉水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用锅做饭,用衣御寒。 当别的部落靠蛮力狩猎,靠运气采集的时候,我的部落,已经学会了弓射网捞。 当别的部落欢天喜地的从我这里兑换了种子,农具的时候,而我已经开始驯养恐龙当畜力。 当其余部落的人目瞪狗呆的看着恐龙给我们拉车,水车带着巨锤飞速锻造铁器的时候,不由得感叹这不科学。 而我想要告诉他们,这,就是科学。”
回复 帅帅的萌新: 这部《安锦绣上官勇全文免费阅读》穿越异界,罗森却变成了一具骷髅,更神秘的是还带了个系统。请停一下朋友,剑魂是什么意思,这骨头架子好像剑术凡,很真实!“罗森,组织上已经决定了,由你来当剑圣。”“......我是不是该念两句诗?”罗森看着系统布的任务,说不出话。“身为一具骷髅,却要我拯救世界,怕不是活在梦里,这火传不了!”本书又名《骷髅剑圣异界纵横》《我真是骨傲天》《骷髅王也要搞事情》《李奥瑞克的传火之旅》《亚楠剑游记》唯一指定读者群:阿斯特尔高阶议会583916858
回复 向老三 : 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月下徘徊、高歌吟唱、梦回大唐。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可又有谁知道,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可又有谁知道,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晨起暮落,千万年前如此,千万年后依然如此,只为了给世间照亮。可又有谁知道,那冰冷冷的天上,曾住着一群神仙,叫做祖神,默默镇守四方,梳理三界秩序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我执手中之剑,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我执手中之剑,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才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某剑仙的远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