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天下萧离 : 【日常·甜文】 陆萌萌:编辑大大,我想…… 凌英俊:不,你不想! 陆萌萌:不是,我只是想休息一天,就一天! 凌英俊:给你个眼神,自行理解! 陆萌萌:明天结婚! 凌英俊:不许断更! 陆萌萌:我不结了!╭(╯^╰)╮ 凌英俊:那就一天!我们的婚礼,你怎么可以缺席?”
回复 轩辕亮: 这部《韩国时间》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开泽 : 莫名其妙的穿越了!好吧,没关系,反正前世是一个人,无牵无挂的也无所谓,但你TM的能跟我说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世界吗? 老子叫亚瑟·潘德拉贡也就算了,但姐姐为什么叫阿尔托莉雅啊?到底我是亚瑟王还是我姐是啊?盖亚,你给我说清楚!!! 也就是这样,这是一个宅男穿越得系统,然后装逼的故事。 (注:新手作者的无奈,所以导致前期有点毒,后面就好很多了,希望各位读者大大多多担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