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八成废稿 : 八百年前,他是最后一个成仙的凡人;天庭和凡间阻隔八百年后,他又成了第一个下凡的仙君。ps:已有160万字完本《末世超级英雄系统》,新书已内签,节操有保证。本书急需大家浇灌支持,走过路过,给个推荐票和收藏嘛[24K纯萌]~”
回复 奕铭君: 这部《yy1111111 影院光屁股》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芽衣的舰长 : 穿越有很多种。 魂穿或者肉穿。 但没人会有他类似的遭遇。 突然间穿越到平行空间的容耀以为可以如同所有穿越众一样重新来过,却发现自己眼中的样子还是36岁的loser大叔,别人的眼中他的模样却是一个18岁的颜值逆天小鲜肉? 这是什么蛇皮设定? 可现实不容许他多想,穿越当天一场官非已经悄然来临。 在他最落魄,在他经历官司被踩到泥底的时候,她的出现给他昏暗混乱即将崩溃的人生带来一缕光明。 他不知道是按照大叔的心态去面对新生活,还是以一个小鲜肉的心态去面对新世界。 他只知道不管是18岁还是36岁的自己,对她都是一样的感激感恩,或许还有一丝憧憬? 只是对她来说,36岁太老,18岁太小。 只是对他来说,叫姐不甘心,叫大侄女……估计她会打人。 那就叫她老板好了。 身为助理的我,默默在她身后,为老板事业成功,我愿披荆斩棘。 我斩!我劈! 谁挡着她的路我就要替她扫平一切…… 我扫,我平,我…… 等等!! 哎我怎么跑前面去了?! 她才是艺人啊!! 这不对这!! 我只想做她的小助理,怎么我人气比她还高了?! 恩……好吧。 为了让纯净天真善良美丽的老板,可以永远不用和魑魅魍魉相争,可以不用去和同行勾心斗角。 让我不止是你的容耀,也让我成为,华娱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