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累世 :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
回复 星辰印: 这部《黑帮大佬和我的365天的结局》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夜雀丨米斯琪 : 一肩挑两担,前有豺狼后有虎豹,某女表示压力很大,挺起胸膛鼓鼓劲儿,管你豺狼还是虎豹,大小姐我回都回来了,岂有不战之理?!某男:战啥战呀?万事不是有我么?本大少在此,谁敢乱伸爪动我的女人试试?!某女怒目圆瞪:谁是你的女人了?!找抽呢?!某男笑眯了眼:打情骂俏什么的,我最喜欢了!某女无奈抚额,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为天下苍生着想,不如收了这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