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幽萌之羽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周硕: 这部《六朝云龙吟14》(骚年,你还记得那招从天而降的掌法吗?)你强化了手枪弹夹,你获得了无限弹夹。你强化了手枪,你获得了黄金沙漠之鹰,你再次强化后,黄金沙漠之鹰升级,子弹可拐弯。你强化了油条,你获得金刚油条,油条坚硬如金刚石。你强化了普通白酒,你获得至尊枸杞王大补酒。你强化了牛黄解毒片,获得V8翘腿片…你强化了狮吼功,另辟捷径,解锁唢呐,属性:听到你唢呐声的人都得安静躺下听…这是一个从功夫开始的大世界。
回复 岳十千 : 一次意外,导致两个人穿越到诛灵大陆,一个天赋异禀,修炼迅速,另一个毫无天赋,进步迟缓,在十八年后的某一天,被认定为废柴的郭宸却觉醒了诛灵大陆最强灵瞳——梦魇之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