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以文止戈 : 大一学生林皓偶得一本阉割版召唤之书,它能召唤各个时空的物品,但因为各种不靠谱,总是召唤到被人遗弃的坑爹物品,比如练了能变强但整天放屁的功法、时而有用时而失效可能害你摔死的神速符、附体之后获得异能但会让你兽性大发的兽魂……自此,林皓体会到了什么叫欲仙欲死。”
回复 归海元武: 这部《宝宝你好会夹呀14章》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无乌 : 造化阴阳塔,一层一苍生!九洲大陆,万古以来,一直流传着一个神化般的传说:天地宇宙,以造化之气,聚阴阳之灵,汇气成塔,泽被苍生。得塔者,可聚天下之能,笑傲宇宙,独步苍穹!天道堂宗师杀手叶思亲,偶入前人遗迹,得一神秘宝物,意外重生回少年之时,凭借着无比坚定的毅力,以及杀伐果断的决心,他一步步走到了世人难以想像的终点!前世所有的遗憾,都在这一世得以圆满;前世难望项背的身影,也一个个沦为他成长的垫石!我之路,不由天,不由地,只由我心,心之所向,无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