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李慢慢 : 那一年,X教授刚刚谢顶,托尼·斯塔克刚刚成年,彼得·帕克还在幼儿园,美国队长还在北极睡大觉,九头蛇还藏在神盾局里不敢乱动。这是一个看似平静的时代,就让我巴基·巴恩斯给这时代带来一丝波澜吧!建了个书友群,群号:540255242,欢迎大家来聊天打屁!”
回复 龙兰野人: 这部《who moved my cheese》老爸!一个很神秘的男人。大姐!国际巨星,天后级别。二姐!亚洲首富,千亿富豪。三姐!医学天才,妙手回春。四姐!绘画大师,一画千金。五姐!国术高手,拳打世界。六姐!厨艺高手,世界名厨。七姐!特种兵神,闻风丧胆。八姐!著名作家,上亿点击。九姐!探险主播,粉丝千万。十弟!也就我,宝宝今年七岁,我会画画,医术,会唱歌,会写小说。。。总之一句话!你会的我都会!【企鹅群:689516130我家宝宝你惹不起滴!二群号码:719338188】ps:本文无女主角,不喜勿进!
回复 李满园 : 末世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突然降临,全球一半以上的人类,还有诸多的动物,植物都魔化变成吃人的怪物。同时,只要杀死任何一个怪物,每个人都能激活末世系统,拥有升级打怪的能力,原来的秩序荡然无存,无论你在末世前是何等身份,在末世之后,看的只有实力,有实力者,想做什么都行,没实力的人,只能沦为强大者的奴仆又或者魔物的食物。王成,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被好友背叛变成废人,倚仗独一无二的任务系统抢夺好友机缘,获得无上魂魔传承,可分化魂魄占据他人身体,视身躯为衣物,魂魄不灭,换体如衣,化身无数。在末世里,生存是世间最大的奢望,但王成的朋友以及敌人都知道,有一个人是永远不会死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有多少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