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吴大雅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木子戏春风: 这部《97干干》【【2019云起华语文学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无脑甜宠,逻辑废,勿考据) 重生前,苏月厌祁夜入骨,躲着他避着他。 宿舍楼下,他红着眼眶求她,“小月亮,你到我身边来好不好?” 她推开他,冷笑,“不好!” 直到死的那刻,他将她紧紧护在身下,浑身是血,在她耳边嘶声呢喃,“小月亮,我的……” 撕心裂肺! 苏月终于认清,所谓的厌,不过是耿耿于怀心有不甘。 重
回复 戴思睿阿卡万 : 刘星重生了,重生在一个神魔林立,妖魔横生的异界。本以为随时会被妖魔吃掉,但他很快的发现,他的各种属性可以通过系统能变异。不信你听。”叮!检测到宿主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胁,属性变异系统正在启动。”“叮!发现宿主正受到火属性伤害,特启动自动防御模式!”“叮!宿主火属性抗性+999!”“叮!宿主火属性抗性+23!”“叮!恭喜宿主获得一级火属性免疫体!”……。